挥别黑色污染 六部委对废旧轮胎下手 |
发布时间:2017-09-19 16:59:18| 浏览次数: |
今年8~12月,相关部门将完成部署、摸排、清理整顿、抽查总结的工作。其中,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 对于汽车行业来说,废旧轮胎的再生利用十分牵动人心。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保有量不断攀升,废旧轮胎的污染问题日益凸显,行动刻不容缓。
黑色污染的巨大隐忧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产生的废旧轮胎以8%~10%的速度急剧增长,到2020年,我国废旧轮胎产量将达2000万吨。另据报道,我国轮胎产量已连续10年居世界前列,每年产生的废旧轮胎也是全球第一。如此庞大体量的废旧轮胎,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将成为严重的黑色污染。对此,整顿方案指出,要推动国内废物再生利用集散地园区化、规模化和清洁化发展;鼓励合法合规再生利用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整顿方案将规范废橡胶综合利用行业的发展,对扶优扶强起到积极作用。”在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顾问曹庆鑫看来,此次清理整顿将对废旧轮胎的利用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通过整顿,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使企业向清洁化、规模化健康发展,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避免二次污染,制造清洁再生资源,为《中国制造2025》奠定基础。”他对《中国汽车报》记者说。 江苏中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戴剑兴向《中国汽车报》记者介绍称,轮胎产品消耗生胶约占橡胶消费量的65%,废橡胶70%来自报废的汽车轮胎。2016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超过了1280万吨。而且,废橡胶、废轮胎属于工业有害固体废弃物,具有很强的抗热、抗机械性,长期露天堆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极易滋生蚊虫、引发火灾,在日本、加拿大、美国都曾发生大量堆积的废旧轮胎自燃事故,国内每年也有因废旧轮胎堆积引发大火的报道。因此,废旧轮胎的再利用,对解决环保污染困境,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罗吉良表示,当前轮胎更换点随意丢弃废旧轮胎的情况比较普遍,而且回收处置废旧轮胎单位的规模、技术能力、获政府支持力度、经济效益等参差不齐,处理过程造成二次污染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解决。
再生胶是主要应用方向
据悉,发达国家绝大部分采取热能利用、掩埋和胶粉利用的手段,在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上给予补贴等政策优惠,扶持和推动回收和利用行业的发展。 目前,国内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方式主要有:轮胎翻新、再生胶、胶粉和热裂解。戴剑兴表示,硫化橡胶粉直接应用是公认的废旧轮胎环保型、资源型无害化利用方式,正随着公路改性、防水卷材沥青改性以及橡胶制品的应用,呈有序增长趋势。轮胎翻新由于受轮胎使用不当和政策因素影响,近几年出现下降趋势。 曹庆鑫告诉《中国汽车报》记者,国内废旧轮胎处理方式主要以生产再生橡胶为主,也应适度发展硫化橡胶粉和胶粒直接应用,加大再生胶、胶粉的深加工,大力推广预硫化轮胎翻新。而利用废旧轮胎热裂解生产裂解油是浪费资源、得不偿失的项目。作为热能利用,每吨废旧轮胎能达到1.74吨6500大卡热值煤的作用,每吨废旧轮胎如果裂解只能生产40%的裂解油,裂解油的热值只有3800~4000大卡。 据了解,再生橡胶在2010年被列为我国第三类橡胶资源。戴剑兴认为,以废旧轮胎为主要原材料的再生橡胶行业符合我国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发展方向,对摆脱橡胶资源匮乏、促进循环利用、解决环保困境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我国橡胶资源比较少,许多废旧轮胎都做了再生胶。我国每年再生胶的产量很大。但一些小型再生胶生产企业加工工艺和设备较为落后,导致污染严重,需要整顿治理。”山东省橡胶协会会长张洪民向《中国汽车报》记者表示,特别需要注意回收利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
初期离不开政策扶持
据曹庆鑫介绍: 发达国家和地区将废旧轮胎作为产业废弃物或固体废弃物,进行立法以实现无害化回收和环保型利用。它们中的一些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和谁产污谁付费的政策,对利废企业给予补贴支持。比如,美国各个州立法不同,但处理废旧轮胎的政策基本类似,给予每条轮胎3~5美元的处置费;加拿大规定每回收处理1吨废旧轮胎给予60美元的处置费;欧洲是每吨给予140欧元的处置费。 张洪民告诉《中国汽车报》记者,在国内,轮胎企业不缴纳处置费,对轮胎进行回收再利用的企业也不享受补贴。“因此,国内利废企业采用国外的处理方法与模式开展业务,往往利润低甚至没有利润,严重挫伤其积极性。”他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产业发展初期,加大政策扶持可有效推动废旧轮胎的再利用。2016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6)99号《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给废橡胶综合利用企业带来利好,有助于推动建立国家与地方层面的废旧轮胎回收体系。 张洪民 有政策的扶持与鼓励,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适当给予补贴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废旧轮胎的回收再利用工作。 曹庆鑫认为,在政策支持上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废旧轮胎利用企业;政府部门优先采购翻新轮胎,起到带头作用;对达到准入条件的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的重点扶持;鼓励开发新的热能技术,开展再生资源的热能转换。 “在废旧轮胎回收、处置方面,当地政府(财政)、轮胎制造企业、轮胎使用者等可分别承担部分费用,用于废旧轮胎的回收、处置工作。”罗吉良表示,不妨采取企业、政府、协会联合推动的方式,运用政府的政策资源,利用协会的技术资源,让企业有足够的能力去完成回收再利用。
行业观点
来源:中国汽车报 文:赵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