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陕西省商洛市作为国家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近年来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出台了绿色信贷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推出了与二氧化碳排放额度相挂钩的理财产品,对循环工业、生态农业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支持节能环保和循环型企业优先发展;对不满足节能环保要求的贷款申请“一票否决”,严控“两高”贷款,倒逼企业转型。截至2016年底,商洛全市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6.87亿元,累计向循环型企业发放贷款8.93亿元。
由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的设计,还是绿色金融理念的普及推广,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就商洛而言,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缺乏专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循环经济的高风险、高投入和投资周期长特性,与银行信贷资金追求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供给矛盾突出,导致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积极性有限。
发展绿色金融是深化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也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快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任务。结合商洛发展实际,当前亟待完善绿色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信贷管理、融资渠道,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 完善绿色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
一是制定指导意见。以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为依据,研究制定绿色金融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总体目标、循环型企业标准和扶持范围以及金融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提高金融在绿色产业结构调整、空间布局、科技创新等决策中的话语权,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优化资源配置、防控环境风险、引导企业行为的功能作用。二是完善征信制度。以《征信业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快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征信资源,利用环保信息、工商社会信用信息、央行两大征信系统等征信产品成果,缓解“借贷双难”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信用“两信缺失”困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节能环保、绿色生态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出台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发展暨支持绿色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通过绿色金融业务量占比、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数量等指标进行考评,对于考评成绩达到一定等次的金融机构,予以政策优惠,激励绿色金融发展。
☆ 健全绿色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组织体系
一是扩大政策银行功效。明确政策性银行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先行介入地位,重点支持循环经济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全面提高循环经济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增加金融供给主体。通过政银企座谈会、专题推介会等多种方式,引导更多的商业性综合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绿色产业发展和产业链整合。同时,放开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民间借贷公司为绿色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三是健全配套服务机构。规范发展非银金融及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发展贷款保险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资助证券组织直接融资活动,帮助开展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为信贷机构放贷提供足额足信的风险保障。
☆ 创新绿色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信贷管理
一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结合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设立生态基金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金融产品及金融衍生品,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多样化金融需求,从根本上解决企业需求和金融产品之间不对路的矛盾。二是完善绿色信贷政策。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提高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授信额度,把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纳入贷款审批体系,探索实行结构性的差别利率政策和再贴现政策,支持绿色经济快速发展。三是提高绿色信贷质量。按照扶优限劣原则,加大对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相关产业、企业和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对“两高”和低效能贷款只收不贷,并调整压缩授信,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 拓宽绿色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融资渠道
一是善用风投基金。积极引入与循环经济发展有关的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发挥风险投资的市场前瞻性、战略性优势,支持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二是用好社会资本。大力推广PPP模式,丰富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出资人或循环经济项目合作人的组成成分,提高其支持效率和实力;通过发展互联网金融、设立绿色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发行绿色债券、挂牌新三板等方式融资。三是整合扶持资金。积极整合各类扶持、奖补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所有权的前提下,创设行业发展担保基金或与保险机构联合开发保险产品,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