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是我国促进经济转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缓解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一种重要制度载体。国家发改委及财政部在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面的顶层制度设计日益完善,建立PPP专门管理机构和综合信息平台,加强了PPP的标准化和透明度。
当前,我国环保领域PPP进入了落实推进和调整改进的重要阶段。按照相关统计,截至2016年10月,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已收录三批10685个已实施或待开发的PPP项目,总投资预计12.7万亿。截止2016年9月末,前两批示范项目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项目1704个,总投资需求8641亿元。
环保PPP项目取决于企业对技术、资金、管理及资源整合能力,现有PPP项目库发布的多个环保项目,最终都归属于具有较强整合资源能力、能够获取与项目周期匹配的长期资本,并具有技术实力、工程能力或运营能力的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是PPP项目库适合介入的环保项目较少。部分地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准备严重不足,边界条件不清晰。项目土地、规划、可行性研究论证、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等沦为形式虚设,项目风险管控难度较大。表现为部分项目招标文件不具有执行性和操作性。前期招投标耗时长、手续费高,合同周期长,可能造成灵活性不足和不确定性风险高等问题,从而导致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不高。
二是招标程序及文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待加强。招投标流程设置不合理,有的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与勘查、设计、土建等项目招标分属不同部门,增加了制度性的交易成本。有的项目招标文件条款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评标方法设置不科学。某些地方在拟定环保项目标书评审指标及评分标准时,将“注册资本金”等作为评标因素来衡量投标企业规模和实力,忽视了环境专业技能的要求。评价标准非常片面并缺乏科学合理性,且与环境治理需求没有直接联系,导致与资产体量大但环保业务占比极小的企业竞争时,多年专注环保业务的大部分企业整体处于劣势,明显歧视并侵犯了注册资本金较少的环保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再如,广东揭阳市绿源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设置了‘欧盟等发达国家’的加分项,引起了为特定企业‘量身设置’的争议。
三是项目建设重建轻运。环保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利益分配失衡,部分建筑类企业中标环保项目后,在工程建设阶段获得高额利润,挤压了环境设施后期运营的合理必要成本。项目工程重建轻运,导致环保设施运营类项目及企业回报率下降,项目能否实现预期的环境功能还存在较大风险。防范部分低效低质环境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环境监测和监管。
四是项目边界划分不科学。我国推进环保类PPP项目,多以县域行政范围为单位进行项目招标,而这种以行政区域为自然边界的划分方式,不利于开展综合性环境整治,也忽视了环境技术的适用性和资源条件的差异。例如,垃圾焚烧垃圾处理规模小会导致经济性低且环境风险加大。而国外很多地区通过建设垃圾处理中心,将生活垃圾经过高效分选后,热值低的无机物填埋或资源化处理,热值高的有机物制成垃圾衍生燃料(RDF)后集中处理,兼顾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